“对,我收到养老金到账短信提醒,633.79块钱,比我想象中的要多,我周围刚满60岁的大部分都是领180块钱左右,除了我以前缴费多一些,也幸亏赶上了个人资助这项好政策。”潭口镇居民张阿姨高兴地回复区社服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
3月15日,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政策的文章——《事关个人养老金,请扩散》一经发布,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广大参保人跃跃欲试,纷纷电话咨询前往业务窗口办理。
截至4月10日,全区共14人按照最高档次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缴费,累计缴纳个人资助资金55.60万元,人均资助缴费3.97万元,个人资助工作取得了开门红。
这种允许参保人在缴纳了往年保费的基础上,以社会资助形式再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操作,不仅提升了群众“早参保、多缴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加了个人账户资金储蓄额,也明显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更好地保障了老年群体的生活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