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方便了,
如果我赶回抚州办肯定要耽误事了!”
近日
蓉江新区公安高校园区派出所
成功为抚州市居民帅先生办理了
区内首例“省内异地”临时身份证业务
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我身份证不慎遗失了,户籍地在抚州市,可以在你们这里办理临时身份证吗?”当日下午3时许,高校园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接到帅先生的求助。
经了解,由于帅先生一时疏忽,不慎遗失了身份证,但其因看病已购买次日前往上海的机票,一时焦急万分。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为帅先生补办了一张临时身份证,并告知帅先生目前蓉江新区已开通“省内异地”临时身份证业务。
“您是我们开通‘省内异地’临时身份证业务的第一个受益者。”民警向帅先生介绍。接过临时身份证后,帅先生表示“真是太方便了,如果我再赶回抚州办肯定要耽误事了!”。
据悉,根据省厅、市局安排部署,自今年4月28日起,蓉江新区公安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积极贯彻落实“省内异地”临时身份证业务,有效解决了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后,不能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的问题。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已经实现即到即办、立等可取,解决了在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内无证可用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办证攻略
1、省内常住户口居民携带户口簿等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材料,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户政窗口或派出所)申办居民身份证后,方可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2、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本人居民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受理凭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目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只能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因此,此类临时身份证也需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领。
4、临时身份证已实现即到即办、立等可取,办理后现场发放给办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