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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公告

©原创 2023-10-12 19:59 区行政审批局 区城管分局  阅读:3581 

尊敬的排水用户:

为有效治理城市污水排放,加强排水用户污水排放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水用户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现将有关事项温馨告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填写申请→窗口受理→资料审查及现场核查→核发排水许可证→窗口发证

二、办理地点

地址:赣州蓉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政务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797-8169118

三、收费情况

办理和申领许可证不收费,免费核发,程序简便。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30(中午不休)

周末(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注:本着人性化服务和事先告知的宗旨,对未办理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对超过时限仍未办理的,蓉江城管分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五、主体范围

此次办证范围包括辖区内从事建筑、餐饮、医疗、汽车清洗、理发、娱乐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

六、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2.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3.已按照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不予批准的情形: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

七、办事指南(见二维码)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2.排水户承诺排水隐蔽工程合格且不存在雨水污水管网混接错接、雨水污水混排、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书面承诺书。

八、实施依据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1号)、《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要求,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汽车清洗、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须申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是每个排水户应尽的义务,请尽快办理相关许可证照。



赣州蓉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分局

2023年10月12日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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