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为“三个规定”。当前,赣州蓉江新区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向全体干警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五、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六、坚决做到不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七、坚决做到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八、坚决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九、坚决做到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坚决做到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不出现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生态,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
赣州蓉江新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关于公布赣州蓉江新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的公告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江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对赣州市及所辖县(市、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赣州蓉江新区来信来访地址: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碧玉南路综治中心;举报电话:0797-8163509;举报邮箱:rjxqshb@163.com。举报信箱:1.新世纪公园内;2.区综治办(信访局)门口;3.区行政服务中心门口;4.各镇(管理处)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 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赣州蓉江新区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赣州蓉江新区政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