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现将我区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潭口镇卫生院120司机组负责人谢小强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2020年8月,谢小强在担任潭口镇卫生院120司机组负责人期间,利用工作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32次,累计金额8542.99元。此外,谢小强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经赣州蓉江新区纪工委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谢小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上缴财政。
潭口镇卫生院120司机申仕进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申仕进在担任潭口镇卫生院120司机期间,利用工作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4次,累计金额838.77元。经赣州市监察委员会派出蓉江新区监察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申仕进政务警告处分,其违法所得上交财政。
以上2起典型问题,暴露出我区个别党员干部和单位工作人员纪律观念缺失,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个别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缺位。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自觉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引以为戒。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肩负起职责使命,把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党史学习为契机,注重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温润初心,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严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关口前移,严禁“私油公供”“私车公修”“私车公洗”等私车公养现象,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管,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彻底铲除“车轮腐败”的生存土壤。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对“四风”突出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法从严处理,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治长效,护航全区经济社会发展。